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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台县实验小学2020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通知
来源:本站 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20-08-08 09:05:00 点击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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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台县实验小学2020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通知      


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基﹝2020﹞4号)、《凤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﹝2020﹞60号)文件及凤台县教育局2020年6月15日通知精神,结合凤台县实验小学实际情况,现将凤台县实验小学2020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招生范围


户口属凤台县城关镇明珠社区、龙潭社区、青年社区的适龄儿童。


二、招生要求


1.新生进入凤台县实验小学就读,应符合“两个一致”,即“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,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”。

2.入学年龄: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,即2014年8月31日前(包括8月31日)出生。

3.凤台县实验小学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应在父母(法定监护人)的陪同下,在规定日期内办理报名手续,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,责任自负。


三、报名时间及安排


2020年8月18日-21日(上午8:00-11:30,下午3:00-5:30)。

1.8月18日龙潭社区新生报名;

2.8月19日青年社区新生报名;

3.8月20日明珠社区新生报名;

4.8月21日报前三日未报新生。


四、报名方式


报名登记时,家长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:

1.户口簿原件。

2.户主身份证原件。

3.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(请家长提前到预防接种门诊开具)。

4.学区范围内房产证(验原件收复印件,请自带复印件)。


五、报名地点


1.凤台县实验小学励耘楼第二会议室;

2.凤台县实验小学励耘楼电教室。


六、防疫要求


1.家长到校报名登记时,请做到不聚集、不扎堆、不交谈,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即报即走。

2.家长请主动佩戴口罩(不戴口罩者,不得进入校园);自觉排队,且保持1米以上距离;主动接受体温检测。


七、材料审核


报名结束后,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,如发现材料虚假或不符合要求,取消报名资格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。


另:8月25日家长到校领取报名时上交的各项证件。


凤台县实验小学

2020年8月8日




附:凤台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城区学校招生的通知


凤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.jpg


附2关于成立凤台县实验小学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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