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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台县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
来源:本站 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21-08-12 16:40:24 点击次数:

凤台县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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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基﹝2021﹞4号)、《凤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﹝2021﹞29号)文件及凤台县教育局2021年4月26日发布的《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凤台县实验小学实际情况,现将凤台县实验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01

招生范围




户口属凤台县城关镇明珠社区、龙潭社区、青年社区的适龄儿童。

02

招生要求




1.入学年龄: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,即2015年8月31日前(包括8月31日)出生。
2.凤台县实验小学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,在规定日期内办理报名手续,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,责任自负。考虑疫情防控需要,请勿携带儿童前来报名。

03

报名时间及安排




2021年8月18日-22日(上午8:00-11:30,下午3:00-6:00)。
1.8月18日龙潭社区新生报名;
2.8月19日青年社区新生报名;
3.8月20日明珠社区新生报名;
4.8月21、22日补报前三日未报新生。

04

报名方式




1.报名登记时,家长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:
(1)户口簿原件。(2)户主身份证原件。(3)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(请家长提前到预防接种门诊开具)。(4)学区范围内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学校收验以下材料:
(1)户口簿原件。(2)户主身份证原件。(3)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证明或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(请家长提前到预防接种门诊开具)。(4)学区范围内房产证复印件。

05

报名地点




凤台县实验小学励耘楼第二会议室。


06

防疫要求




1.家长到校报名登记时,请做到不聚集、不扎堆、不交谈,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即报即走。
2.家长请主动佩戴口罩(不戴口罩者,不得进入校园);自觉排队,且保持1米以上距离;扫安康码并将扫码结果展示给测温人员;主动接受体温检测。


07

材料审核




报名结束后,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,如发现材料虚假或不符合要求,取消报名资格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。





另:8月25日家长到校领取报名时上交的各项证件。





 



凤台县实验小学
2021年8月12日










附:新生报名疫情防控须知


各位家长:
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请您在报名时遵守如下要求:
1.仅限一位家长前来报名,更不要携带孩子前来报名。
2.报名时请佩戴口罩,按照地面上划定的“一米线”距离排好队,有序进入校园。
3.进入校园时,首先要在大门入口处扫“安康码”,并将扫码结果展示给测温人员,再由测温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。
4.在排队等候报名时,禁止大声喧哗,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不拥挤、不扎堆。
5.入学报名手续完成后,应立即有序地离开校园,不得在校园内和大门口逗留。
6.夏季天气炎热多变,请做好防暑降温和预防雷电暴雨工作,注意出行安全。
 


凤台县实验小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        2021年8月12日